服 务 行 业 自 律               服 务 行 业 维 权               服 务 行 业 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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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服务       


中国广告协会(中广协)成立于1983年,原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发展成为由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经纪公司)、广告(市场)调查机构、广告设备器材供应机构等经营单位,以及地方性广告行业组织、广告教学及研究机构等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国广告协会章程》规定,中广协的宗旨为:紧密围绕“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制定标准、规范行为”的基本职能开展业务工作,并加强与其他广告及相关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广告活动,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广告业良好社会形象,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优秀文化传播、社会和谐进步贡献力量。

在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下,中广协将努力践行“服务行业自律、服务行业维权、服务行业发展”三个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遵守《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并对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一、自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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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成,企业所受处罚信息和信用信息都将在网上公示。《广告法》的修订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使全国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建立完善的自律服务机制,减少企业广告违法和受处罚情况,将有助于会员健康发展。具体服务措施如下:

(一)广告发布前合法性咨询。依据《广告法》以及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鉴别特定广告中的涉嫌违法内容,从而减少违法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会员可享受免费电话咨询服务。

(二)信用评价。建立健全广告企业信用档案,依托社会及行业媒体优先宣传诚信会员,提高其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优先参与研究、制定行业规范、自律公约,推动广告行业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竞争秩序。

二、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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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是中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行业维权。深入调研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反映行业诉求,为减轻企业负担、深化行业维权不遗余力。例如,继续加强推动3%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事宜,继续维护户外广告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户外广告业科学规范发展等。

(二)争议协调。对于处罚有争议的广告违法案件,中广协将回应会员诉求,依照《广告法》和有关法律,与有关执法机关协调沟通,公平公正、依法处理。

(三)纠纷调解。对于业内,尤其是会员内部的纠纷,中广协通过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调解、纠纷调解等工作,伸张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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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行业和会员发展,提高会员核心竞争力是中广协一贯的宗旨和目标。

(一)广告业标准。中广协受政府委托,开展广告业标准的研究起草、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优先征求会员意见,吸纳会员参与广告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促进广告业规范发展。通过制定互联网广告、体育营销、自媒体营销、广告代言人、品牌价值等方面的各类标准,发布权威、客观、科学的行业发展指数、榜单和白皮书,为制定科学的广告投放策略和媒体广告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参考,培育健康、真实的广告发布环境。同时,在标准的指导下、客观科学的数据支撑下,宣传自律、诚信和具有独特商业价值的优秀会员企业。

(二)会员宣传。在中广协官网、中广协微信公众号等中广协自有媒体上发布会员信息,展示、宣传会员品牌形象(按照会员级别分批展示),向全社会进行推广和宣传。

(三)分支机构。成为会员后,中广协根据会员所在的专业领域将会员划分到不同的分支机构中(除法律咨询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外),便于协会管理。会员将在其分支机构管理下进行更专业、更深入的沟通交流,并在专业平台上开展各类活动,同时,不同分支机构会员均可参与其他分支机构举办的活动。

(四)资源推介。充分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各委员会之间,以及在广播电视、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体育营销、自媒体、标识等不同专业分会之间搭建沟通与协调的平台,提供资源共享、资源推介、商务合作、人才交流等服务,向广告主、广告媒体推荐优质会员广告企业。

(五)证明服务。支持会员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促进自身发展,提供有关业务信息咨询和相关证明文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支撑作用。

(六)竞争力评价。通过开展“CNAAⅠ”(一级广告企业)“CNAAⅡ”(二级广告企业)“CNAAⅢ”(三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使用管理、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促进广告企业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在申请使用一级(二级、三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的企业中,优先对会员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在被许可使用中国广告协会一级(二级、三级)广告企业证明商标的广告企业中,优先向社会和政府部门宣传、推荐会员企业。通过开展“金标尺”、“银标尺”、“铜标尺”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数字媒体价值评估工作,从传播力、信用度、透明度、合规性、广告效果和社会声誉等多个维度评审出优质数字媒体,同时开展广告投放效果验证,推动数字广告市场良币驱逐劣币的科学发展生态。

(七)净化数据市场。广告行业数据造假、作弊现象严重影响了广告投放的效果。通过数字化信息科技,为广告市场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专业数据信息,保证广告数据真实性,培育健康、真实的广告发布环境。如,搭建互联网广告数据服务平台,借助区块链技术汇聚行业各方力量开展无效流量黑名单、IP地址库建设等工作,净化互联网广告数据市场。 

(八)品牌活动。通过举办中国国际广告节、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中国广告论坛、中国户外广告论坛等活动,提供学习、交流、推广的机遇和平台。学习、交流广告业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新趋势,推动广告企业加强广告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充分利用中国广告长城奖、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等广告业专业奖项平台,促进我国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会员可享受:

1.优先参加中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

2.优先被选择为中广协业务项目合作单位;

3.优先被聘请为中广协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专家、评委;

4.优先被推荐为中广协主办的各类培训、论坛、讲座的演讲嘉宾;

5.参加有关活动享受优惠(详见附表)。

(九)行业培训。开展各类契合行业需求的线上线下广告业务培训、学术研究以及广告审查、网络直播营销等相关科目1+X职业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从市场主体出发,聘请国内国际一流专家,针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广告发布媒体和广告代言人开展不同层面的专业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会员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和法律素养。适应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逐步探索开展针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及针对未就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形成专业人才评价体系,为行业集聚人才力量。同时,竭力为会员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多种培训服务,可根据副会长的需求,为其提供广告法律法规培训。会员参加培训享受优惠(详见附表)。

(十)信息服务。建立广告信息服务体系,为广告市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数据信息。及时把握全国广告市场动向,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发布行业发展指数等发展报告。会员可获得:

1.优先获取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动态、活动等相关信息;

2.优先享有专业数据信息;

3.优先获得专业出版物(详见附表)。

(十一)金融服务。搭建会员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平台,为会员业务拓展提供资金、资源、信息、人才等各方面的金融服务信息。为会员之间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以及产业链上中下游的大整合,牵线搭桥。

(十二)国际交流合作。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活动,坚持“走出去 引进来”,进一步扩大中国广告的国际影响力,提升中国广告的创意水平,让承载中国形象、中国元素和文化软实力的中国广告、中国品牌在国际舞台上广泛传播。会员可享受:

1.优先参加出国考察、商贸洽谈、国际会议等对外交流活动;

2.优先被推荐代表中国广告界担任国际组织领导职务或国际赛事活动评委或演讲嘉宾等;

3.为会员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信息咨询、沟通协调等支持和服务,帮助本土会员企业参与国际广告服务市场的分工,积极融入国际广告产业链。

(十三)搭建交流服务平台。通过设置会员服务助手、建立会员系统和会员交流群等方式,增进会员交流,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1.会员助手(微信号caa5110)可便于会员更直接地了解协会服务内容,实现一对一线上服务;

2.会员系统(官网登陆)是协会开展服务工作的基础,包括基础会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和各项活动开展的数据基础平台。会员可通过后台进行会员信息编辑发布,在官网内进行展示,也可方便的转发至移动端;

3.会员微信群和各分支机构微信群,及时发布各项服务信息,方便会员交流答疑。成为会员后,由会员助手或工作人员拉进群。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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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员服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中广协将定期征求会员意见,并根据会员意见对提供服务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最大限度满足会员需求。

(三)会员服务的具体措施由中广协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广告协会会员服务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