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
(2024年5月31日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广告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77人,实到代表60人,超过会员代表2/3,符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关于设立中国广告协会品牌营销生态安全服务中心的议案》,同意代表60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关于设立中国广告协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的议案》,同意代表60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关于制定〈中国广告协会行业自律警示办法〉的议案》,同意代表60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0人;《关于中国广告协会新申请入会会员情况的议案》,同意代表59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1人;《关于审议中国广告协会团体标准的议案》,同意代表59人,弃权0人,反对0人,无效1人。表决通过人数均超过参会代表的2/3,符合《中国广告协会章程》相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设立中国广告协会品牌营销生态安全服务中心;
二、同意设立中国广告协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三、同意制定并实行《中国广告协会行业自律警示办法》;
四、同意北京华体世纪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的入会申请;
五、同意制定《互联网广告 数据流通平台技术架构》等13个团体标准,由秘书处按照国家有关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