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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广告代言人传播力综合指数TOP20榜单发布


2017年10月21日,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在中国国际广告节正式发布广告代言人指数体系及2017年9月广告代言人传播力综合指数TOP20榜单,相关数据一经发布即受到了广告行业、娱乐影视等行业的广泛关注。

继9月榜单之后,广告代言人委员会近日再次联合权威第三方机构尼尔森网联,全新发布2017年10月广告代言人传播力综合指数排名。

基于9月榜单发布后市场及业界的反馈和建议,以及与更多数据平台实现的数据打通。本次发布的10月榜单成果增添了两大新亮点, 即:公开二级指数结果和“广告代言指数”的增加。新亮点使广告代言人指数体系得到更加全面、科学的升级完善。

亮点1: 正式公开二级指数评估结果

广告代言人指数体系是以尼尔森网联拥有的中国电视监测网、互联网内容评测平台和网络舆情数据分析系统为技术基础,通过数据源与评估指数形成的矩阵关联,推出的针对广告代言人以及广告代言行为效果的评估指数,包括场强(传播力)指数、舆情指数、正能量指数和搜索指数。随着业内对于该套体系快速的认可,以及对衡量维度更细致的分析需要,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决定在以传播力综合指数作为评价标准的同时,公开诸项二级指数数据。既满足了行业参考数据、使用数据的需求,又通过全面量化数据,有力的证明了评估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

亮点2:增设“广告代言指数”维度作为评估体系的第五大标准指数

基于广告行业的实际需求和建议,本次发布榜单新增“广告代言指数”,该指数凭借尼尔森网联多年积淀的中国艺人广告监测数据库,由原“场强(传播力)指数”剥离设立,以满足众多品牌广告主的精准需求。

广告代言人作为广告活动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告创意、品牌塑造、营销效果、知名度提升等商业行为中发挥着突出的作用。广告代言人指数体系发布的初衷就是为了在倡导行业自律的同时,发挥广告代言人的自身能动性和引领作用,服务于社会与行业建设。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将继续本着服务于行业发展、维护合法权益、提倡行业自律的宗旨,为推动广告产业、广告代言行业的发展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