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会条件
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基本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遵守法律法规和广告行业自律条款,诚信经营,有社会责任感。
(二)具体要求
1.依法成立且经营二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年广告营业额在600万元以上的广告企业或其他具有广告经营业务的企业;
(2)年广告营业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媒体单位;
(3)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广告信息服务机构、广告(市场)调查研究机构、广告器材与设备企业等单位;
(4)年广告费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广告主。
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广告行业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
3.与广告相关的教学及研究机构;
4.广告代言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纪公司。
二、入会程序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通过协会官网或公众号注册入会,按要求提交入会信息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理事会授权协会办事机构对入会情况进行审核,自收到完整入会申请材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批准,确认其会员资格;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及时通知并说明情况。
(三)通过审核的入会单位交纳会费后,由理事会授权协会办事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级别
根据会员在协会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不同,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
普通会员由单位自愿申请,理事会授权协会办事机构批准。
理事由会员自愿申请,向协会办事机提交理事申请表,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常务理事、副会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会费
(一)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普通会员年度会费为5000元。
(二)会费交纳时间:
1.会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每年第一季度交纳当年会费,最迟不超过会员证书有效期时间。
2.申请入会单位应在收到入会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三)会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
(四)会费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按照《章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大家的协会,由大家建言献策,共谋良方,共同建设;
3.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本会专有服务如,标准规范制定、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数据服务、证明商标使用、论坛展览活动、奖项评选活动、行业专业培训等,详见会员服务内容;
4.遇到经营困难、纠纷有获得本会支持、帮助和法律援助的权利;
5.享有本会帮助提升会员单位品牌影响力的权利;
6.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籍管理
(一)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二)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1.两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2.两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3.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四)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符合会员条件并通过办事机构审核后方可再次加入。
(五)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七、日常管理
(一)会员代表:
会员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其履行职责。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会员更换会员代表,须向协会提出更换申请并推荐继任人选。经协会办事机构确认后,继任人选可以担任会员代表;会员代表不适宜继续担任会员代表一职时,由协会办事机构提请理事会责成该单位限期更换会员代表。
(二)联络员
协会建立会员联络员制度,会员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协会的日常联系,包括会员信息更新、会费交纳、了解本会工作和获取本会活动信息等。
会员发生下列情形时,联络员应自发生该情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函告协会并及时登录会员系统更新会员信息。
1.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营业内容;
2.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3.单位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及撤销;
4.协会要求或会员认为需要函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