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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持 正 确 宣 传 导 向    抵 制 不 良 广 告 行 为

倡 议 书


广告兼具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以其特有的创意感和表现力、广泛的亲和力和感召力,成为引导社会思潮、传承历史文化、传播国家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充分说明了广告对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广告活动不仅追求经济利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切实发挥好导向作用。


近期,广告行业出现了多个涉及到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不良影响的广告,这对于促进社会安定、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公共利益、树立文明风尚和维护国家形象等极为不利。为此,中国广告协会向广大会员单位和全国广告行业发出倡议: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抵制不良广告行为。


第一,广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

广告要真实合法,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广告要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引导人们分清对错、好坏、善恶、美丑;广告要慎重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以免引发不良政治影响。

第二,广告要坚持健康的思想导向。

广告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坚决抵制含有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以及含有淫秽、色情、迷信等内容的广告。

第三,广告要坚持高尚的道德导向。

高尚的道德导向可以引导人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完善自我人格。要坚决抵制平庸、粗陋和采用令大众厌烦方式宣传的恶俗广告,抵制违背公序良俗、隐含性暗示、庸俗低级、给大众带来不愉快体验及造成大众审美庸俗低俗化的广告,以及违反伦理道德标准的情色广告。

第四,广告要坚持丰富的文化导向。

广告应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带给人们美好的精神享受。要坚决抵制过分宣传享乐主义、炫耀攀比、无节制消费、贵族化生活、脱离百姓日常生活实际的炫富广告,以及宣扬奢靡文化及畸形的送礼文化、集团消费文化,违背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等中华传统美德的礼品消费广告。


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切实承担起引导舆论、凝心聚力的责任,坚持正确宣传导向,抵制不良广告行为。

中国广告协会

2016年6月16日